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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月16日民政局長與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代表座談會-新聞稿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自103年12月25日以來,對於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之問題,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民政局長特在此宣示,任內把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之殯葬設施合法化,給憑證之持有者交待。
  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土地現為國有土地,且為非合法之殯葬設施(除中台福座部分櫃位合法啟用外),前經營者財團法人私立台中市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已由臺中市政府撤銷法人資格,絕不可能再回復法人身分;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自103年4月11日由法務部執行署臺中分署選定為管理人,強制管理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新政府接手後,皆以積極態度任事處置,諸如向家屬表達關懷及說明處理之難處、聽取不同律師意見、召開跨局處會議等,皆為了能妥善處理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使用者之權益。
  惟為了全面性解決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憑證、清算之債權債務關係、殯設施合法化等問題,未來對於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的處理原則如下:
  一、任內把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之殯葬設施合法化,請民眾暫勿進入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安葬、存放。
  二、對於財團法人私立台中市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利用國有土地進行違法事實,本局依法追究責任。
  三、督促財團法人私立台中市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清算人早日完成清算。
  四、對於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憑證持有者進行清查,並先行協調安葬、存放於本市第十三公墓內之墓區及塔位;已受裁處之民眾,協助審視裁罰之適當性。
  目前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為違法的殯葬設施,敬請民眾勿再購買、入葬,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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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5-01-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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