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公告道路命名核定生效日期:111年9月16日。 二、本案公告道路名稱為「中山路」之道路,東起大峰路,西迄環中東路七段,長約636公尺,寬約20公尺,因銜接轄內既有道路「中山路」,遂延續命名為「中山路」。